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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永)应急罚[2019]ZH-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由永昌县应急管理局对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决定机关 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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