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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19]第33010041191405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18日09时51分,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收到交警通报浙A.3U709在许村南超限运输,于是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对浙江康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台账发现,该公司安全台账记录不完善,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单一,运管处最新文件落实不够,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戚士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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