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江台交罚[2021]001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台山汽车总站使用粤J65668中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30 |
决定机关 |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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