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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江台交罚[2021]001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台山汽车总站使用粤J65668中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决定机关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