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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市监槐处〔202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违法行为,房地产广告,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079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31
    决定机关 槐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张连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