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互联网仲裁电子证据的管理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11514182.6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598543A 公开(公告)日 2021-04-02
申请公布号 CN112598543A 申请公布日 2021-04-02
分类号 G06Q50/18(2012.01)I;G06F21/32(2013.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徐单恒 申请(专利权)人 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陈小良;刘芬豪
地址 31001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10幢15层1502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互联网仲裁电子证据的管理装置,包括若干存证终端和取证终端,存证终端用于将证据存储于电子证据服务器,取证终端用于将证据由电子证据服务器中取出;存证终端、取证终端均通过网络与电子证据服务器通讯,在存证终端和取证终端上均设置有身份识别器,身份识别器要用于识别操作者的身份。本发明可以有效地保证存储器内数据不被误操作,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当事人反悔,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