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互联网仲裁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11514028.9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9854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申请公布号 | CN112598542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4-02 |
分类号 | G06Q50/18(2012.01)I;G06F21/64(2013.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徐单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小良;刘芬豪 |
地址 | 31001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10幢15层1502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互联网仲裁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包括电子证据平台,所述电子证据平台分别与互联网业务装置、互联网金融装置、互联网存证装置相连接,所述互联网业务装置、互联网金融装置和互联网存证装置的数据传输到电子证据平台中,同时,电子证据平台与网上仲裁装置、公证装置以及备案装置相连接,实现网上仲裁装置、公证装置以及备案装置与电子证据平台进行数据双向通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