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银行电子证据的处理方法与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11542255.2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9850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申请公布号 | CN112598501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4-02 |
分类号 | G06F21/62(2013.01)I;G06F21/64(2013.01)I;G06Q40/02(2012.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徐单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小良;刘芬豪 |
地址 | 31001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10幢15层1502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银行电子证据处理方法与系统,其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银行本地化部署银行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到银行自用服务器中,结合自身业务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设置相关产品名称、保全点和保全字段信息;采用SDK服务端,将其业务中产生的结构化信息和非结构化信息上传至存储服务器,根据结构化数据生成对应的pdf说明文件,pdf说明文件和非结构化数据进行hash算法处理,并将其生成的hash码推送到电子证据平台储存;银行与客户发生金融纠纷,银行方人员操作本系统后台管理页面,检索与之发生纠纷的人员相关证据信息,将证据一键申请司法服务,系统会将银行端证据推送至电子证据平台,并对其推送的数据进行hash比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