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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同业业务(买入返售业务)占一级资本比例超出监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8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宝鸡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玉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