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维卫健医罚〔202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维西诚成医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