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嵊公(网)行罚决字[2020]019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9月27日14时许,民警对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雅石路**号的嵊州市水务集团二楼机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机房内的一台服务器内有系统漏洞及木马文件,服务器内的数据已发生泄漏。经查,该服务器属于嵊州市上东自来水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7 |
决定机关 | 嵊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