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维多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105****89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1民初5739号
    案号 (2020)津0111执164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9-0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天津维多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筑土中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964210元以及自2019年11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96412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 二、驳回天津市筑土中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742元,由天津市筑土中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242元,由天津维多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负担13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