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开市监罚字〔2019〕2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当事人知晓自己的违法行为后积极整改,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并积极配合我局办理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6 |
决定机关 |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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