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开市监罚字〔2019〕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知晓自己的违法行为后积极整改,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并积极配合我局办理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6
    决定机关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