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绍越市监罚字〔2019〕419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清理库存食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拟合并处理如下:警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2 |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沈亚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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