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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攀公仁(仁)行罚决字[2016]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向梅罚款200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1-20
    决定机关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