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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市场监案〔2017〕00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16
    决定机关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薛祥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