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彰武工商处字〔2018〕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月9日,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彰武县艳霞综合商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2018年5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来检查时,在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次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行政处罚内容 一、警告。 二、罚款:0.2万元。 三、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9
    决定机关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甄艳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