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202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武汉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武汉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420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1042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6
    决定机关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