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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字〔2019〕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武汉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10元;3、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21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9
    决定机关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