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市监处字〔2019〕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武汉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10元;3、罚款3000元;合计罚没款321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29 |
决定机关 |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