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综执罚决字〔2020〕第0157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综执罚决字〔2020〕第01577号当事人: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雷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63933781G(1/1),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牧屿池里村。联系电话:13906565715。2020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章雷鸣到泽国中队主动申报,称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核定之建设规模进行房屋建设,要求接受处罚。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了进一步查清当事人违法事实,本局于2020年6月22日予以立案。经调查取证,本局现查明以下事实:经查实,台州奥利特鞋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15日经国有出让获得工业厂房建设用地。2001年12月15日,温岭市建设局给予办理了(2001)年115038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规模4815平方米。温岭市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于2008年11月18日作出的(2008)温民二初字第3402号民事判决书,于2009年1月4日向被执行人台州奥利特鞋业有限公司、陈德银、陈明利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台州奥利特鞋业有限公司、陈德银、陈明利立即偿付人民币150万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23500元,诉讼费9310元,申请执行费8900元。但被执行人台州奥利特鞋业有限公司、陈德银、陈明利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温岭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0日委托浙江双赢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台州奥利特鞋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泽国镇牧南村南中路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地号:017-014-000-00105-001)。2009年11月5日,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78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与2004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章雷鸣,注册资本580万元整,经营范围:鞋、鞋零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2019年12月31日,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工业企业房产办证(历史遗留)现场办公意见: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鞋类产品,系规上工业企业,2002年10月企业在部分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建造了1#、2#厂房等,经温岭市浙岭测绘有限公司测绘确定,台州新天地鞋业股份有限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30 |
决定机关 |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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