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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桥(消)行罚决字〔2021〕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深圳市华智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厂房2021年2月10日A2栋第二层东南侧堵塞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桥头大队现决定给予深圳市华智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深圳市华智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5
    决定机关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桥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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