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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崂住建建筑罚[2020]第3-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建设单位未负责处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3
    决定机关 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