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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税稽二罚(20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2018年少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1212.50×50%=5606.2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9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