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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经稽行处字[20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3|责令改正;03|罚款;04|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0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邢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