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绵竹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世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96237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绵竹民初字第1564号
    案号 (2015)绵竹法执字第003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绵竹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绵竹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3-23
    发布日期 2016-04-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绵竹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调解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新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金3240457.14元; 二、被告绵竹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调解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新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从2014年7月1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代偿金利息(以3240457.1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8‰计算); 三、被告绵竹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调解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绵竹市新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为诉讼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38000.00元。 本案应征收诉讼费16515.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11750.00元,履行中被告直接给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