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北人社罚决字﹝201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泛联尼塔生态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北人社罚决字〔2019〕5号被行政处理人(单位):泛联尼塔生态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雄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256038483X住所(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8号3幢根据群众举报,你单位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我局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你单位涉嫌拒不执行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指令书,于2019年8月27日对你单位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徐小燕、马丹等104名员工2019年3月至5月工资金额共计954917.39元(人民币),我局于2019年7月23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指令书》(甬北人社令字〔2019〕79号),责令你单位在2019年8月20日前依法支付徐小燕、马丹等104名员工工资,但你单位至今未全部履行。针对你单位经我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行为,我局于2019年8月27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指令书》(甬北人社令字〔2019〕88号)责令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但你单位仍未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2 |
决定机关 |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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