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深光)应急罚〔2020〕2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赖艳芳、覃崇明、易斌、李海波4人);2、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2020年度第二季度);3、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焊工陈明、覃崇明2人)。
    行政处罚内容 人民币壹万壹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8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