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深光)应急罚〔2020〕27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10月26日,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鑫泰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赖艳芳、覃崇明、易斌、李海波4人);2、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2020年度第二季度);3、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焊工陈明、覃崇明2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已责令限期改正。证据如下:陈明和许文强询问笔录各一份、人员名单明细表及社保缴纳清单一份、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复印件一份、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复印件一份。 |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7 |
| 决定机关 |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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