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成大市监处〔2021〕510129210002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鲈鱼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5386万元,罚款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1
    决定机关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