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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鹰环行罚【2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部分生产废水夹带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行政处罚内容 部分生产废水夹带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11
    决定机关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古力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