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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综执(直)罚字〔2019〕第110403191216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锦置业有限公司涉嫌破坏城市绿化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中锦置业有限公司破坏城市绿化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中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丽成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0月11日,当事人在本市莫干山路申花路口因杭政储出【2015】8号地块商务商业用房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堆物,但未办理占用绿地审批,占用工地范围以外婴儿港河东侧绿地用来堆放打桩产生的渣土,占用范围长60米,宽1米,合计60平方米。依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该行为系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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