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毕节市兴胜源酒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596MA****D00J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02民初16597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107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4-2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毕节金海湖新区郦江缘娱乐会所与被告毕节 市兴胜源酒业贸易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3 月 20 日签订的《伊堡 啤酒销售合同》。 二、由被告毕节市兴胜源酒业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毕节金海湖新区郦江缘娱乐会 所损失人民币 100,000.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150.00 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 由被告毕节市兴胜源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