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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杭州爱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42269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金婺商初字第01273号
    案号 (2014)金婺执民字第0265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执行法院 婺城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9-23
    发布日期 2014-12-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旭初、杭州爱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陈晓夫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112500元,共计412500元,于2014年7月31日前付清; 二、被告吴旭初、杭州爱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晓夫诉讼费3744元,于2014年7月31日前付清; 三、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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