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开晓胜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80015****491B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881民初4524号 |
| 案号 | (2020)皖0881执147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安徽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徐谦工资1305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支付徐谦工资(税后工资)99048.18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安徽盛运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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