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珠香凤城综行罚字【2021】第202102029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1年04月26日22时27分至23时00分在珠海市香洲区香山湖工地内进行夜间超22时后施工作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06 |
决定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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