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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莒南市监处字【2020】01-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4
    决定机关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