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8】00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层通往大厅安全出口开启方向不对,应向西开启;办公楼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消防水泵无备用电源;办公楼一层厨房门应为防火门灯火灾。 |
行政处罚内容 | 泗水富地燃气有限公司消防水泵泗水富地燃气有限公司消防水泵无备用电源(未整改)运营大楼通往大厅安全出口开启方向不对,应向西开启(未整改);运营大楼一层厨房门应为防火门(未整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12 |
决定机关 | 济宁市泗水县公安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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