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德陵工商处字[2016]8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26
    决定机关 德州市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德恒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