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密)食药监食行罚〔2018〕1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预包装食品“雁珍上等蚝油”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 |
行政处罚内容 | 生产预包装食品“雁珍上等蚝油”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20 |
决定机关 |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