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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息市监罚决字( 2021)第 13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   2、罚款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1
    决定机关 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