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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公(江)行罚决字[2019]536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5月14日,鹿城公安分局江滨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中线索,发现位于鹿城区东明锦园1-3幢2层温州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开办的网站(wzmjjddj.com),联通互联网超过三十日后,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该温州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温州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4
    决定机关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江滨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