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鑫鑫向隆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董磊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3302611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7民初1332号 |
案号 | (2018)京0107执1211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9-17 |
发布日期 | 2018-10-2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北京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付芷行与北京鑫鑫向隆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快乐时光美食广场联营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北京鑫鑫向隆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付芷行进场费60000元、押金60000元并赔偿付芷行经济损失17000元; 三、驳回付芷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0元,由付芷行负担420元(已交纳),由北京鑫鑫向隆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6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