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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管市监罚处〔2021〕2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经调查,当事人广告费用为1000元。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下处罚:1、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4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