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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浔银监罚决字〔2017〕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存在内控管理不足引发票据业务风险问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0万元,责令银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4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九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顾海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