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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中溢胜达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07****74XG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深国仲裁4253号
    案号 (2021)粤0391执368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11-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11603606】。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投资本金人民币11000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投资收益人民币1430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以人民币110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6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完毕为止)。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以人民币3575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9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完毕为止)。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以人民币3575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完毕为止)。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以人民币3575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3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完毕为止)。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以人民币3575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6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完毕为止)。八、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20000元。九、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277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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