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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江)安监管罚〔2016〕1940039-1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四川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四川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30
    决定机关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