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铜陵台新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70058****209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481民初6826号 |
案号 | (2021)苏0481执125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铜陵台新置业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王翠萍借款321.75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5月30日、8月30日前归还51.9万元、51.9万元、217.95万元。二、被告翟志强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王翠萍利息34.2万元。三、被告铜陵台新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翟志强应承担的34.2万元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被告不按时足额付款,则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含未到期的本金及利息)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五、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27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21270元,由原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该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按印时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此页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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