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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广市监处〔2020〕5106812000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菊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