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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泾农(兽药)简罚〔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劣兽药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