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国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武春生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69618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宁建劳人仲案(2018)第375号 |
案号 | (2018)苏0105执217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7-23 |
发布日期 | 2018-09-2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决如下: 一、江苏国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姜洁2017年12月工资 5一 从 .几 、.场甲协月一一洲 6~ 12381元。 江苏国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姜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 偿35274.3元。 以上两项合计47655.3元,由江苏国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 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姜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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