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运政罚〔2021〕04194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28日9时45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50申苏浙皖高速南太湖收费站外广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FM2737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从浙江嘉兴到湖州,车载41人,与包车合同人数不符,包车合同中人数为45人,与约定事项不符,运费公司结算,该车驾驶员庄启永驾驶浙FM2737普通客车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30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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